在美國,夏季是結婚季,那麼在冬季就該是為結婚做準備的季節了。在你為結婚做各種籌備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婚前協議呢?對於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來說,“婚前協議”似乎是一件傷感情的事,婚前協議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在一些情況下更是一種保護另一半的策略。

不用感到驚訝,婚前協議並不僅屬於悲觀者或者是那些認為自己婚姻會失敗的人。與名人或者是富豪簽訂婚前協定的目的不同的是,普通人簽訂婚前協議將有利於解決婚後可能面臨的一些問題。很多人都對婚前協議存有芥蒂,但不管怎麼說婚前協議的核心是解決婚後夫妻權利和義務歸屬的問題,解決離婚時財產分配問題只是婚前協議的一部分。

婚前協議另外一個重要的功能是指訂婚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有,哪些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有大量的債務或者是預期在婚後會產生大量的債務,一定要利用好婚前協議來保護另一方。如果一方未按期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追索其個人財產,甚至是婚姻財產。但是債權人無權追索非債務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意味著,有了婚前協議就可以保護自己心愛的人,以避免其為自己個人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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