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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employment based Visa的部分,就是大家關心的EB1A,那麼AILA這次的會議,EB1A的審理標準,並沒有相應的放鬆,不像NIWSTEM major有一些利好的條件。

我們最新在2024年看到的這種補件通知,還有拒絕信,常常是強調你的工作到底是甚麼,然後你在美國的意圖是甚麼。以前EB1A傑出人才只要證明你103,你是非常傑出,你寫一封信說你想要在美國做甚麼事,其實就PASSING了。但是現在他們想要看更實際一點的文件,比如說你的商業計畫,你成立的公司,你有沒有任何的合約,你有那些想要跟你配合合作,你要甚麼樣的職位,所以EB1A已經有一點變成像一個迷你的NIW

另外,大家很關心的問題,就是關於NIW國家利益豁免的,AILA在這次會議上也是跟我們分享表示說這個國家利益豁免簽證,這兩年申請的人數是有一個暴漲的趨勢,去年大概是有1萬多份的申請,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就已經有3萬多份的申請,這個數量確實是一下子漲了非常的多。

因為這個可能只是一個短暫的一個時間,當然排期可能會再長一點,不過不會像這樣的倍增,是因為美國很多的人被裁掉,所以很多這些人他們必須要申請EB2 NIW,他們之前可能就已經申請到140了,所以他不會用多餘的這個priority date,但是想要提醒大家的是,你的EB2 NIW申請批准了之後,你還是可以升級到EB1A,然後你的priority date也還是可以繼續用,所以你只是提早排隊而已,EB2 NIW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好,因為這樣就不用跟公司綁在一起,然後再升級變EB1A,就可以更快地拿到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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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洛杉磯海關進行了4個小時的會議,從中了解到很多重要新政,我來談談我們再這次季度會議上所獲全部心得,這些重要心得,我將逐一分解講述,

 

若您在洛杉磯國際機場(海關)遇到麻煩,你的簽證即將吊銷,將被遣返回國,準備簽署甚麼棄權聲明,將收到甚麼聲明,海關官員打開電腦,登錄入您所述內容,若您遇到上述任一種情況,您都有權利要求拿到一份打印出來的正式報告書,您可能認為海關官員會為每個人都這樣做,但我強調,由於程序問題,或過於忙碌,海關人員並未這麼做,但您有權拿到一份打印出來的正式報告書,您可以提出要求。

所以,若您撞上這種不走運的情況,或許是一場誤會,沒關係,去拿一份打印出來的正式報告書,若您想請代理人(為您拿這份報告書),比如律師,那就得通過<信息自由法案>,您得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這是全美的通行標準,若您的情況十分緊急,但您本人,作為申請人,作為講出正式報告書內容的人,您有權拿到一份副本,您在剛抵達美國入境時,尚無權請法律代表,這非常不合理,即便您是美國公民,即便您是綠卡居民,身為剛剛抵美的人士,您尚無權立即申請法律代表,所以,您不能說,「我要跟我的律師談談」,對吧?但您有權拿到一份打印出來的正式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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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美國報稅須知,本講座特邀30年執業經驗

 

美國喜瑞都經理Judy Chu主講美國報稅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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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當地時間2023315日起,取消I-526E(區域中心投資移民申請)申請人的“Biometrics(生物識別)”及85美金費用要求。即EB-5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RC)投資移民申請人無須再隨I-526E表提交生物識別服務費。

 

移民局決定,根據移民法第INA 203(b)(5)(H)(iii)條規定,所有RC投資移民申請人提交I-526E表時,無需為確認符合移民法第INA 203(b)(5)(H)(i)-(ii)條的規定而進行常規生物特徵資訊採集。 然而,移民局可根據移民法第INA 203(b)(5)(H)(iii)條、聯邦法規第8 CFR 103.2(b)(9)條或其他相關權力機構授權,要求I-526E表申請人提交生物識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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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1日,美國國務院(DOS)計畫於今年,試行部分簽證在美國境內延期(Renewal)。喜瑞都將相關內容重點整理如下:

試行部分簽證在美國境內延期的計畫,包括H-1B專業人士工作簽證及其他短期簽證。根據現行政策,這些簽證的延期申請要求在美國境外進行,“恢復2004年中斷的簽證在美國境內延期,不但可以免除申請人離境美國的奔波,同時也可以減輕美國駐外使領館的工作負擔。”

 

“H-1B專業人士和L-1跨國公司調職兩類工作簽證持有人,可選擇在美國境內申請簽證延期,之後可能會將範圍逐步擴大到其他類別的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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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逾期停留(Overstay)是不可忽視的問題,很多外籍人士並不是很清楚美國法律對在美國停留超過所規定期限所做的規定。針對該問題,喜瑞都特別提醒赴美停留人士:

在美國移民法1996年改革前,逾期停留人士並不會遭受極大的後果,即使逾期停留會被驅逐出境,會被認為在美國非法停留,他們仍然享受了巨大的移民利益。例如,逾期停留者通過民事罰款後仍然可以調整身份,他們有資格申請暫緩驅逐出境(Suspension  of Deportation)、自願離境(Voluntary Departure),甚至離美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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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擬上調部分申請費用,以更充分地收回運營成本,恢復並保持案件及時處理,防止未來案件積壓。

移民局稱其約96%的資金來自申請費,而非國會的撥款。通常移民局每兩年公佈一次收費規則,但目前的收費,自2016以來一直保持未變,永遠不敷出。又因疫情導致申請接收量驟減,收入驟降40%,暫停招聘並減員,造成移民局無法及時處理案件,特別是目前案件接受數量逐步回升至疫情前水準。

擬定上調費用的申請包括:

  • H-1B 註冊費:由$10上調至$215
  • I-129 H-1B申請費:由$460上調至$780
  • L-1A跨國公司高管:由$460上調至$1,385
  • I-485調整身份:由$1,225上調至$1,540
  • I-526 EB-5投資移民:由$3,675上調至$11,160
  • N-400歸化入籍:由$725上調至$760
  • Combo卡,即I-765工卡(EAD)+I-131提前離境(AP)$985上調至$2,820

此外,還準備採取一些新措施,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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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首簽須在護照國住滿三年,拜登簽字無懸念,由於美國EB-5投資移民配額排期大排長龍,不少中國投資人就將目光轉向素有美國小綠卡之稱的E-2條約投資人簽證上由於E-2簽證只簽發給與美國簽訂通商航海條約的國家/地區的公民,中國大陸不在此列,故而必須先取得第三國護照,方能申請,先申請一本過橋護照以此當跳板來符合條約國家通常都不會居住在此國家及長期居留的護照


E-2簽證新政只等國會通過、拜登簽字,美國小綠卡申請或將難上加難究其原因,是一項新法案AMIGOS ACT已成功搭車美國國防部預算案,且已於20221220日獲得參眾兩院通過,只等搭車2023財年美國聯邦預算案於國會通過及總統拜登簽字生效。

新法案本是賦予葡萄牙成為E-2條約國之一的法案,但附帶了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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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某駐海外領事館向國務院提出了以下問題:如果美國公民海外出生子女打算赴美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然後便離開美國,不在美國居住,那麼《移民國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320條款是否仍然適用?

根據320條款,在海外出生的美國公民子女(包括領養子女)若滿足一定條件便可以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但INA320條款要求美國公民海外出生子女“以永久居民身份合法入境後,在美國居住(Residing in the United States),受美國公民父母一方的合法、實際監護”,對“住所”(Residence)的定義為“常規居住的處所”(Place of General Abode),一個人常規居住的處所是指一個人主要的、實際的居住地點,不受主觀因素影響,因此,為了滿足INA320條款的要求,申請入籍的美國公民海外出生子女必須證明,當前在美國擁有實際住所;僅聲明自己有在美居住的意圖是不夠的,只有暫居海外的美國軍事人員或美國政府雇員的子女可以被視作“在美國居住”,但是,並不能就此認為美國公民海外出生子女只要不在美國居住就不能入籍如果子女的美國公民父母一方或祖父母一方已在美國實際居住五年或五年以上,且其中至少兩年是在該父母/祖父母一方14歲生日之後,而子女未滿18歲,常住在美國境外,且受美國公民父母一方的合法和實際監護,符合加速歸化入籍申請人要求的相關人士可以根據INA322條款為該子女提交加速歸化入籍申請;申請被批准後,該子女可以申請B-2簽證前往美國參加移民局面談,然後宣誓入籍,成為美國公民,320條款只適用於能證明當前在美國擁有實際住所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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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22928日美國移民局(USCIS)發佈公告

移民局將遞交I-90換新期間的綠卡有效期延至24個月

喜瑞都移民事業有限公司將公告重點內容整理總結如下: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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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按過指紋,為什麼又會再次接到按指紋通知呢?及收到移民局I-829/I-90/I-131印指紋排定期,短期內無法回美怎麼辦呢?

 

喜瑞都在此文分析一下原因,並為大家說明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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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要到財政末尾,移民局和DOS(國務院)正面臨著要發放今年職業移民的創紀錄簽證及綠卡配額。由於疫情原因,使得親屬移民簽證發放驟減,上財年剩餘親屬移民簽證配額未使用之際,轉給了本財年的職業移民類別,致使本財年職業移民簽證配額高達28萬張之多。

 

2022職業移民的綠卡數量出現了創紀錄的過剩,給移民局高層官員帶來了在本財年結束前發放所有可用的簽證/綠卡配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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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51即美國永久居民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俗稱綠卡”)的編號,而I-551(ADIT Stamp),作用等同於綠卡,是蓋在下列人士的護照上,作為臨時過渡性永久居民身份的憑證,目的提供給沒有收到正式綠卡在美國工作和進出美國的重要通行證
 

§   正在申請但尚未收到綠卡、首次登陸美國的新移民

§   正在申請臨時綠卡轉正(婚姻I-751/投資/I-829/(I-797 24個月過期)的綠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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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瑞都提供在台即可申報美國稅務及第一次登錄美國如何申報美國稅務之服務2022年報稅季從124日開始美國IRS提醒納稅人申報聯邦所得時須知道2021年美國報稅收入門檻及扣除額及各類免稅額

 

I所得來源 Income

若視為稅務居民,應納稅所得為全球來源所得,除非該所得為免稅所得,或海外所得因適用租稅協定而不需雙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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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月中旬,移民局發佈了一項關於部分非移民的工作權政策聲明,其中:
LE配偶根據其身份即可獲得工作許可,無須通過遞交I-765表申請。不過,如果LE配偶仍選擇要拿到EAD的話,可以繼續遞交I-765表。


注意:在移民局完成對I-94進行修改(區分LE配偶與子女)前,仍須以EAD作為就業資格證明交給雇主填寫I-94表格。未完成修改的I-94表僅表明LE非移民身份,並不足以證明I-94表中所列C的就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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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來多的持旅遊簽證的媽媽不遠千里赴美生子,無非是想讓寶寶擁有美國國籍,享受更加優質的教育資源、醫療資源和更加完善的社會福利。給孩子美國身份和花父母血汗錢給孩子買房買車不同,這本身就是一項教育投資,可以幫助孩子進入更好的學校,贏在起跑在線,而且,寶寶是美國籍,在21歲後,父母可以不受配額限制申請移民美國。

如此種種好處,每位媽媽都期待赴美生子,曾經持旅遊簽證在美國生子,雖然孩子有美國國籍可以自由出入美國,自己的美國旅遊或商務簽證卻屢屢被拒,因此連和先生,孩子一起去美國度假旅遊都不能如願實現,頗有些尷尬。在此,提醒大家需注意赴美生子後的風險。

通常,旅美生子的孕婦申請的是以旅遊為目的的B-2簽證。然而B-2簽證是頒發給赴美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等。這本身就鑽了法律的漏洞。持短期簽證赴美生子會給今後的赴美簽證產生不良影響,赴美生子代價大,簽證扯謊或被終生拒簽。曾經聯邦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的發言人表示,在美國沒有特別的法律或者規定,禁止懷孕的外國女性進入美國。美國移民法也沒有禁止懷孕婦女在美國生產的相關規定。那些被遣返或者禁止入境的人通常是因為沒有如實回答海關的問題,海關都會詢問進入美國的理由和目的、居住地等問題。另外,一些孕婦可能不會支付醫療費用,如果沒有公民身份而濫用國家提供的醫療服務是非法的,這些產婦之後想再來美國就非常困難了。

提醒將要赴美生子或有此計劃的家長們,有了美國寶寶,不等於父母自動具有美國身份,父母必須要等到孩子21歲以後,才能替他們申請美國身份,在這漫長21年期間,如果您的簽證屢屢被拒,當您的孩子開始上學時,身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如何赴美陪讀呢?有簽證被拒或加入黑名單等諸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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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864I-134都屬於為外籍人士出具的擔保書。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證明移民受益人有足夠的經濟保障並且在進入美國之後不會成為美國社會的公眾負擔。但是二者之間卻還有顯著的不同。

首先,在適用人群上就有明顯的不同:

I-134生活擔保書主要是針對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比如說是學生簽證或是未婚夫妻簽證等;但是I-864經濟擔保書針對的是移民類別,包括親屬移民和部分工作移民等。

其次,I-134生活擔保書比較簡單,而I-864經濟擔保書比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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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擺了8個多月的美國EB-5區域中心投資移民項目(EB-5 Immigrant Investor Regional Center Program,簡稱RC)計劃終於即將重啟。目前,美國國會已通過了《EB-5投資移民改革與誠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下簡稱“EB-5新法”)的重新授權,並將在總統簽署後的60天正式生效。

喜瑞都重點整理“EB-5新法”如下?

1. 投資門檻上調

  • 特定就業區(Target Employment Areas, TEA):上調至80萬美金
  • 非特定就業區:上調至105萬美金

2. 簽證名額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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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人需要經濟擔保

直系親屬移民(IR),包括孤兒

家庭移民(Family-based Immigrants)優先類別

某些工作移民的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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